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正式施行
已於2025年2月1號開始正式施行,由於內容程度很深、太炸裂,吸引了兩岸各方的注意。
現在講白的,夫妻一旦離婚,不管婚前婚後,誰出錢買的房子,就歸誰所有;以及全職家務的人在離婚時能得到更多的補償;並且外遇出軌一方私下對小三的贈與行為視為無效。
事實上,從法條的改變來看,當下處於時代大轉型中,中國人的婚姻趨勢已經有個非常明顯的趨勢:從理想快速邁向現實。
為什麼這麼說?還是因為在當下的階段,很多人的婚姻直接關係到了錢,法律有個非常本質的特徵:只能保護財產,無法保護感情。
所以,從人的角度看,想要顧及傳統的感情、臉面,而從法的角度出發,條款全是冰冷的。
這次的內容總結起來,變化集中在三個方面:財產、外遇出軌責任、孩子。
先看財產,這比較有體會。
2024年大陸家庭購屋的平均價格為每平方公尺9935元人民幣,中國式婚姻一旦牽扯買房,往往就是掏空三個家庭,夫妻雙方誰背後的父母掏更多的錢,實際上決定了購買力。
過去的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認定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時,如果是婚內買的房子,就是共同財產,只要離婚,雙方離婚就都要分一份。
而這次,房產的分配更理性,不管婚前婚後,只要是誰出錢買的房子,就歸誰所有,就算房產證上有未出資方的名字也不行,譬如說弟弟,網路短劇常有的情節,哈哈哈。
如果是對方父母出的錢,就歸子女所有,總之,是誰出錢歸誰。
而這個新的司法解釋一個重要的地方,就是大大防止了透過騙婚,透過閃結閃離來瓜分男方財產的可能性。
從這個方面講,是有效保護了很多男性,尤其是大城市房產多的富裕男和因農村娶媳婦不容易,而容易被騙婚的男性權益。
當然,不只是房子,也不只是保護了男性,女性的權益也同樣被保護了。
例如這次的司法解釋內容連聘金這筆糊塗帳也算明白了。
法規確認,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而聘金,自贈與的那天起,就歸屬於女方,當然騙婚除外。
福建福州市長樂區民政局在辦理結婚登記過程中,就曾發現有女方多次與不同對象閃結閃離,隨後直接提醒當事人,避免了聘金損失。
另外,這次司法解釋,也明確了家務補償。
對比過去,家務補償的金額從數萬元直接變成了沒有具體限制,最重要的參考指標,就是當地居民的平均收入、個人收入能力以及家庭承受度。
而家庭承受度這個指標意味著,越富裕的家庭,家務勞動越值錢。
同時,也明確了對外遇出軌行為的財產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有外遇出軌行為,而導致的離婚結果,新的司法解釋主張支持財產分配減少,甚至沒有分配財產的機會。
這些背後,實際意義是:男性的離婚成本大幅提升。
最後再說下對孩子的處理,體現的是以人為本。
首先,明確的是,離婚時不滿兩歲的孩子原則上為母親撫養。
然後,就是傷害兒童的行為確認。
離婚中最容易的出現的就是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為。
若出現,另一方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及人格權侵害禁制令,法院會告知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中止探訪或變更扶養關係等途徑解決。
這就跟之前太不一樣了,以前把孩子藏起來,另一方的父母真是沒有一點辦法,無賴的行為,而且沒有一點代價。
現在,直接就是犯法,想繼續這麼做的父母,就得斟酌思量了。
從整體來看,新婚姻家庭編解釋確實根據以往的現實痛點,修改了許多細節,堵住了法律漏洞。
但從觀感上,已經開始讓很多人不舒服了,男女都不舒服。
法律只解決是與非,無法顧慮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