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也能連同配偶一起告嗎?還是只能告小三呢?賠償要怎麼計算呢?

外遇一直是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當另一半外遇,一般想提告,往往會想到「通姦罪」,然而台灣的「通姦罪」於2020年5月29日宣告違憲。

那沒有「通姦罪」怎麼辦?還可以告什麼呢?以下就委託人問的問題向大家說明:

Q1:「通姦罪」違憲告不成,我真的超恨啊,法律都沒得治小三了嗎?

A:若有另一半與對方曖眛的證據,你可提民事的損害賠償(就是一般常聽到的侵害配偶權)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法院認為婚姻是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所以夫妻互守誠實是很重要的,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就是侵害他方之權利,要賠錢的。

因此,配偶與第三人發生通姦、相姦或為曖昧親密行為,依社會一般觀念,已可動搖婚姻關係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忠實目的時,配偶和小三要一起賠錢。

Q2:那哪些行為可以告侵害配偶權呢?

A: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友情形就有機會,但還是要其依個案認定喔~

Q3:那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要怎麼計算呢?我的愛情值多少錢呢?

A:基本上沒有固定標準,所以法院會斟酌雙方身分、財產、學歷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86年度台上字第3537號判決意旨參照)。

Q4:侵害配偶權也能連同配偶一起告嗎?還是只能告小三呢?

A:侵害配偶權也可以告配偶的,所以在發動程序的時候,可以配偶與小三一起提告。

Q5:要如何提告侵害配偶權呢?

由於侵害配偶權是屬於民事訴訟,檢警是不處理民事的喔!所以要自己調查或委託徵信社調查、自己提起民事訴訟寫狀開庭或委任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