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出轨了,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发现另一半出轨,最后又走到离婚,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明明是他背叛了婚姻,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

实际并没有这么简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出轨,确实可能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但“出轨”本身并不会自动产生一个固定的分割比例,更不等于法院一定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遇到这种情况,至少要把三个问题分开来看:

  •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 能不能另外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出轨期间给第三者的钱或者财产,能不能追回来。

这三件事看起来都和钱有关,法律上却不是同一回事。


一方出轨,离婚时真的可以多分财产吗?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谈不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如果婚姻中一方确实存在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提出相应主张。

但这不代表:

“只要证明对方出轨,我就一定能拿70%,他只能拿30%。”

法律没有规定这种固定比例。

法院仍然会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和案件事实作出判断。


出轨就一定要净身出户吗?

不是。

“净身出户”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说法,但并不存在一条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所有共同财产自动归另一方。”

即使一方存在婚姻过错,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仍然要依法分割。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时给予适当照顾,但“照顾无过错方”和“让过错方什么都拿不到”不是一回事。

所以,如果有人告诉你:

“只要抓到出轨证据,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是不是所有“出轨”都属于法律上的重大过错?

也不能一概而论。

日常生活里大家说的“出轨”,范围其实很宽。

有人把暧昧聊天叫出轨,有人指长期婚外情,也有人已经发展到和第三者持续共同生活。

但《民法典》第1091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明确列出的情形包括:

  • 重婚;
  • 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
  •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普通意义上的“出轨”和法律上达到重大过错程度,并不能完全画等号。

是否达到相应程度,要看双方关系持续时间、具体行为以及已有证据等实际情况。


财产多分一点,和要求对方赔钱,是两件事

这一点特别容易被混淆。

如果一方存在重大婚姻过错,可能同时涉及两个不同问题。

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这主要涉及《民法典》第1087条。

另一个是无过错方能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这主要涉及《民法典》第1091条。

所以不能把两件事简单说成:

“他出轨,所以离婚时必须拿财产赔我。”

比较准确的理解是:

先依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案件同时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再另外判断损害赔偿问题。


如果他把夫妻的钱送给第三者呢?

这又是另外一个很多家庭真正关心的问题。

现实中有些婚外关系不仅涉及感情,还会出现大量财产往来,例如:

  • 长期给第三者转账;
  • 给第三者购买房屋或者车辆;
  • 赠送大额现金;
  • 长期承担第三者生活费用;
  • 将夫妻共同财产转到第三者名下。

很多人发现这些情况以后,会问: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凭什么一个人送出去?这些钱还能追回来吗?”

现在这方面的规则已经比以前更明确。


给第三者的大额财产,有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经明确:

夫妻一方为了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相关行为无效。

符合条件时,可以进一步要求返还相应财产。

所以发现另一半出轨以后,如果同时存在大额转账或者异常财产变化,不要只把注意力放在两个人有没有一起吃饭、住酒店。

钱去了哪里,有时比再多拍几张亲密照片更加重要。


已经送给第三者的钱,是不是全部都能要回来?

也不能只看到“第三者”三个字就直接得出结论。

需要先弄清楚:

  • 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到底是赠与、借款还是正常支出;
  • 转账发生在什么时间;
  • 金额有多大;
  • 双方聊天记录怎样描述这笔钱;
  • 第三者是否存在相应的对价或者真实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只是看到银行卡里有一笔转账,却不知道发生原因,就不能直接认定是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如果准备离婚前偷偷转移财产,后果可能更严重

有些人在知道婚姻可能走到离婚以后,会开始转移存款、低价卖掉财产、虚构债务,甚至把钱转给亲友保管。

《民法典》第1092条对这种情况有专门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离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曾经存在这些行为,也可以依法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出轨”和“转移财产”一定要分开看。

前者是婚姻过错问题,后者则直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被故意隐藏或者减少。


发现出轨以后,别只顾着找亲密照片

很多人在发现另一半出轨以后,第一反应就是继续寻找更多证据。

但如果婚姻已经很可能走到离婚,除了确认婚外关系,夫妻财产的变化也应该开始留意。

例如:

  • 原来的大额存款是不是突然减少;
  • 有没有频繁出现不明转账;
  • 房产、车辆或者公司股权有没有异常变化;
  • 是否突然出现以前没有听说过的债务;
  • 第三者和配偶之间有没有明显的大额资金往来。

如果自己依法持有相关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合同或者其他财产资料,可以先按照时间顺序整理。

不要为了找证据去破解对方账户、非法获取银行资料或者通过其他不合法的方式调查个人信息。


酒店开房记录能证明出轨吗?

酒店住宿记录有时可能成为案件中的一个事实,但它本身通常不能回答全部问题。

例如只知道一个人曾经入住某家酒店,并不能自动证明他当时和谁在一起,更不能仅凭这一点直接认定发生了婚外性行为。

真正判断时,还需要结合人物、时间、双方关系以及其他证据。

所以不要把“查到开房记录”理解成:

“这场官司已经赢了。”


更不能为了离婚,私下找“内部关系”查个人信息

住宿信息、身份信息、行踪以及其他个人资料都涉及个人信息和隐私。

正在处理离婚案件,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酒店工作人员、所谓内部关系或者其他非正常渠道私下获取。

如果案件进入诉讼,某些证据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得,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由律师评估是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外遇证据有没有用是一回事,证据是怎么取得的,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另一半出轨,先把这三件事弄清楚

真正准备处理离婚和财产问题时,可以先把事情分成三部分。

第一,婚外关系到了什么程度?

现在掌握的到底只是暧昧往来,还是已经存在长期婚外情、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更加严重的情况?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变化?

有没有大额转账、异常赠与、资产出售、隐匿财产或者突然出现的债务?

第三,你准备解决什么问题?

是准备协议离婚,还是已经考虑起诉离婚?主要争议是孩子、房子、存款,还是另一半已经把大量共同财产给了第三者?

这几个问题弄清楚以后,才知道接下来到底缺什么证据。


被出轨以后,最容易误会的就是“净身出户”

婚姻被背叛以后,觉得过错方应该什么都拿不到,是一种很容易理解的情绪。

但真正进入法律程序后,还是要回到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过错和具体行为本身。

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达到重大过错程度,还可能另外涉及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共同财产被送给第三者,或者存在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的情况,又有另外的法律规则可以处理。

所以真正重要的不是先问:

“他出轨了,我能让他净身出户吗?”

而是先弄清楚:

“我们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他到底做了什么?钱又去了哪里?”

这几个问题弄清楚,后面的财产分割和法律处理才有真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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