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妻子錄音存證,法庭上卻不被採信?

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的跡象,追問之下,丈夫坦白承認。

而這一切也被〝有心〞的妻子偷偷錄了下來。

當兩人最終對簿公堂,這份證明丈夫外遇的單一證據,卻最終未被法庭採信。

原因就在於,經過司法鑑定,這份錄音證據經過了剪輯,它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隨著手機的普及,手機錄音已成為各類案件中經常出現的證據類型,但這些證據最終能否發揮效力,被法庭採信,其中卻大有玄機。

日前,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的鑑定人講述了錄音證據中的「奧妙」。

丈夫外遇,妻子錄音保留證據

陳女士與張先生原本是一對恩愛夫妻。

然而,隨著丈夫事業的蒸蒸日上,家庭經濟條件的不斷改善,陳女士的心卻越發忐忑。

原來,陳女士發現丈夫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出差的日子也越來越多。

陳女士還發現,丈夫經常與一名女子頻繁聯繫。

在不斷的猜忌和爭吵中,張先生承認他與該名女子有親密關係。

但他也向妻子表示:「我心裡並沒有她,只是工作壓力大,生活在這樣的家裡,感覺好累。」因此,張先生並不願就此與結髮妻子分手。

他向陳女士表示,自己願與外面的女子斬斷聯繫,回歸家庭,如果對家庭不忠,將自願把房產留給陳女士,作為撫養孩子的保障。

對丈夫已經產生不信任的陳女士,偷偷將丈夫的「坦白」悉數用手機錄下。

一場離婚風波因為丈夫張先生的承諾暫時偃旗息鼓。

可是,橫跨在夫妻之間的矛盾依然推動這場婚姻走向了末路。

「我實在不能釋懷丈夫的背叛,對於他也變得患得患失。」陳女士說,因為猜疑,兩人的關係在幾年裡並沒有得到改善,爭吵不斷升級。

兩人都在婚姻中傷痕累累,不堪忍受的張先生向法院提交了訴狀,要求與陳女士離婚,財產一人一半。

提交證據,錄音外遇自白卻不算數

張先生的訴請令陳女士火冒三丈,「他是過錯方,憑什麼得到一半財產?」於是,她向法庭提交了一張光盤,上面記錄著幾年前丈夫的錄音,以證明丈夫曾經外遇的事實,要求法院判令其少分財產。

但張先生卻對陳女士手中的這份錄音證據並不認可,他認為妻子對錄音內容斷章取義,因此要求對這份錄音的真實性進行司法鑑定。

法院委託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對這份錄音證據進行司法鑑定。

儘管陳女士堅稱自己未對錄音進行過剪輯,但鑑定人發現陳女士將原本儲存在手機中的錄音燒錄成了光碟,並且錄音格式有變化,要求她提交錄音原件。

陳女士解釋說,為了妥善保管,她找了一個街邊的手機店,將錄音拷貝到光碟上保存起來,而原本手機中的錄音由於時間較長早已被她刪除了。

陳女士沒想到的是,手機店員確實是把手機中的錄音拷貝出來了,但是卻製作成了CD格式錄音存放在光盤中,與原本的手機錄音格式發生了改變,這番操作最終讓這份唯一可能證明丈夫外遇的「鐵證」失去了證明力,法院因此也未能採信這份錄音證據。

在這場離婚訴訟中,陳女士最終未能如願。

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的鑑定人說

鑑定人表示,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合法取得的錄音證據,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不但在民事訴訟領域,在刑事案件中,錄音證據也得到了廣泛應用。

錄音作為證據應具有合法性,包括主體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以及取得合法。

為了符合證據的程序合法性,錄音作為證據通常還需要經過法庭的質證。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提出異議,法院一般會要求對錄音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司法鑑定。

根據法律規定: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本案中,陳女士刪除了手機中的原始錄音,其證據來源容易遭受質疑。

此外,將錄音轉存在光碟上,錄音不僅轉換了載體,更嚴重的是改變了錄音的格式。

格式轉換後,一方面,可用於鑑定證明未經過剪輯的很多特徵消失了,另一方面,格式轉換本身也是一種人為操作處理。

所以陳女士提交的錄音未被法庭作為證據採信也就不奇怪了。

證據鑑定錦囊:使用錄音證據應注意哪些問題?

1.取得方式要合法

取得證據的過程要合法,排除非法證據。

如果是通過錄音記錄談話的過程,談話時態度、語氣不能被認為是在脅迫對方,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如果被認定為有脅迫,錄音證據將無法使用。

2.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

提交的錄音最好有原始載體。

比如,如果是用手機錄製的錄音,最好提供該手機,並且播放手機中的錄音文件。

即使出於備份考慮,原手機中的原始文件也不能刪除,需要作為原件以備用於質證和司法鑑定使用。

如果已經將手機中的錄音檔案轉存到其他載體上,比如光碟、USB隨身碟等,採用直接文件拷貝的方法,不要改變錄音的格式等內容。

另外,無論錄音時間有多長,內容有多繁雜,都不要自行剪輯,保留錄音的原始面貌。

3.重要的錄音證據可進行訴前固定

對於重要的錄音證據,為了防止原始載體損壞或錄音丟失,可以通過司法鑑定或公證進行證據保全予以固定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