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夫外遇還生一女,法院:男女皆構成重婚罪,均獲刑。

中國常州的李女向法院起訴,稱自己的老公張男外遇一名女子,而且兩人不僅生育一女,還長年同居在一起,到底怎麼一回事呢?

中國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周成誠表示,自始自終,張男和李女並沒有離婚,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還是存續的,被告人王女明確知張男跟李女之間的婚姻關係,還與之發生一夜情,直至後來生育一女,並且共同居住生活。

法院刑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男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被告人王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義與之共同生活,均構成重婚罪。

大陸在司法實務過程中,重婚者很少進行二次登記,大多數是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形式存在,關於是否認可事實婚姻,大陸明確規定有配偶者而於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按照重婚罪定罪量處。

法院刑庭認為,根據相關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兩被告人長期共同居住生活,共同生育養育女兒,現實中也給周圍鄰居等社會大眾造成認為兩人是夫妻關係的認知,兩被告人的行為已對既有的婚姻家庭關係造成實質性的傷害。

被告人張男、王女的行為破壞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並非較小,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刑庭最終判決,被告人張男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被告人王女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

TPI 小編:終於有構成重婚罪被判刑的新聞,有人猜到被告王女為什麼可以緩刑一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