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很幸福,為什麼還是會外遇?從研究看婚外情的可能原因

有些人發現配偶外遇後,最難理解的一件事是:我們的婚姻明明沒有不好,平常也會一起吃飯、旅行、照顧孩子,甚至外人都覺得我們感情很好,他為什麼還是會外遇?

很多人直覺認為,一個人會發生婚外情,一定代表婚姻早就出了嚴重問題。

但實際情況並沒有這麼簡單。

婚姻滿意度確實可能和外遇風險有關,但它不是唯一因素。一個人是否跨越婚姻界線,還可能受到個人特質、尋求新鮮感的程度、生活環境、接觸機會、對婚姻承諾的看法,以及當下如何處理誘惑與界線等因素影響。

所以,「婚姻幸福」和「絕對不可能外遇」其實不是同一件事。


婚姻幸福的人,真的也可能外遇嗎?

1985年一項經常被後續研究引用的婚外關係研究發現,在曾有婚外關係的受訪者當中,部分男性與女性仍把自己的婚姻評價為「幸福」或「非常幸福」。

這項研究年代已久,而且受訪樣本有一定限制,所以不適合把當年的比例直接套用到今天所有夫妻身上。

但它至少提醒了一件事:

對婚姻感到滿意,可以降低某些婚姻問題的可能性,卻不能保證一個人永遠不會發展婚外關係。

有的人外遇是因為原本的婚姻長期不滿;有的人則可能在自認婚姻沒有重大問題的情況下,仍然因為其他因素跨越界線。


外遇不是只有「婚姻不幸福」一個原因

夫妻關係不好、缺乏親密感、長期衝突或性生活不協調,確實可能和婚外關係有關。

但如果把所有外遇都解釋成「一定是婚姻出了問題」,反而很容易讓被背叛的一方陷入另一種困境:

「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所以他才會外遇?」

事實上,同樣面對婚姻低潮,有人會選擇溝通,有人會尋求婚姻諮商,有人會選擇分居或離婚,也有人最後發展婚外關係。

婚姻狀況是一個因素,但一個人怎麼處理自己的需求、誘惑與關係界線,同樣重要。


1. 新鮮感可能讓新的關係顯得特別強烈

長期婚姻 inevitably 會進入日常生活。

夫妻熟悉彼此之後,要面對的是工作、房貸、孩子、父母、家務、財務與各種現實問題。

一段剛開始的關係卻完全不同。

雙方接觸時可能只有聊天、吃飯、約會或旅行,不必一起處理家庭裡那些繁瑣的責任,因此很容易產生「這個人讓我重新有戀愛感覺」的錯覺。

研究確實顯示,人類對新奇刺激會產生反應,性心理研究中也有所謂「柯立芝效應」相關研究。

但這並不等於人類天生注定喜新厭舊,更不代表看到新的對象就必然發生外遇。

感受到新鮮是一回事,是否跨越婚姻界線又是另一回事。


2. 一個人可能同時珍惜婚姻,又被其他人吸引

這也是很多被背叛的配偶最難接受的地方。

我們很容易把感情想成只有一條線:

愛老婆,就不可能對別人產生感覺;如果喜歡上別人,就代表已經不愛老婆。

但人的情緒與性吸引沒有這麼單純。

一個人可以依戀長期伴侶、重視家庭,同時又對其他人產生吸引、好感或性衝動。

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曾經產生感覺」,而是當這種感覺出現之後,他怎麼處理。

有人會主動拉開距離,有人會清楚設定界線;也有人選擇隱瞞、持續接觸,最後讓關係逐漸發展成婚外情。


3. 生理因素可能有影響,但沒有「外遇基因」

過去有一些研究探討多巴胺受體相關基因與尋求刺激、性行為及婚外關係之間的關聯。

其中一項研究曾發現,某些基因變異與受訪者自陳的較隨意性行為及婚外性行為具有統計上的關聯。

但這類研究最容易被新聞標題簡化成:

「科學家找到外遇基因。」

這樣的說法並不精確。

基因可能和某些性格、刺激追求或行為傾向存在複雜關聯,但目前沒有一個基因可以拿來判定:

「這個人有這個基因,所以一定會外遇。」

人的親密關係行為是生理、心理、成長經驗、價值觀、生活環境與個人選擇共同作用的結果。


4. 催產素不是決定忠誠與否的「愛情開關」

催產素經常被媒體稱為「愛情荷爾蒙」,因為它和親密互動、依附及許多社會行為有關。

一些實驗曾發現,在特定條件下,催產素可能影響已有伴侶男性與陌生女性互動時的社交距離,也有研究觀察到它與伴侶相關的神經反應。

但這不能簡化成:

「催產素高就忠誠,催產素下降就會外遇。」

人體荷爾蒙和人際行為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現在沒有辦法靠檢測某一種荷爾蒙,就預測一個人以後會不會外遇。


5. 睪固酮與關係行為有研究關聯,但不能倒果為因

過去也有研究發現,男性睪固酮水平與婚姻狀態、婚姻品質及婚外性行為之間存在某些統計關聯。

但是看到「有關聯」時要特別小心。

這並不代表:

睪固酮高 → 一定花心 → 一定會外遇。

生理狀態可能影響行為,而生活型態、伴侶關係與社會行為同樣可能反過來影響荷爾蒙。

所以不能拿一次抽血結果,就替一個人的忠誠度下結論。


6. 機會增加,有時比婚姻好不好更值得注意

在我接觸的大陸外遇案件中,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因素,就是生活環境與接觸機會

例如配偶長期在中國大陸工作、經商或頻繁出差,夫妻可能長時間分隔兩地。

原本在台灣的家庭生活是一個世界,在工作所在地又慢慢形成另一個生活圈。

如果工作上經常和特定對象接觸、一起用餐或有大量相處機會,再加上配偶不在身邊,關係界線如果沒有維持好,就可能逐漸出現變化。

但同樣必須強調:

有機會,不等於一定會外遇。

每天都有機會接觸其他異性的人很多,最後是否跨過婚姻界線,仍然涉及個人的選擇。


7. 有些外遇並不是想離婚

另一個常見疑問是:

「如果他還說愛這個家,為什麼又要外遇?」

這看起來很矛盾,但現實中的婚外關係不一定都是為了離開原有婚姻。

有些人希望保留家庭,同時又享受婚外關係帶來的新鮮感、情感支持、性吸引或被需要的感覺。

也正因如此,才會出現長期隱瞞、兩邊都不願放棄的情形。

從被背叛配偶的角度來看,對方「有沒有打算離婚」當然重要,但它並不能消除欺騙或婚外關係本身造成的傷害。


了解外遇原因,不等於替外遇找理由

談基因、荷爾蒙、新鮮感、婚姻滿意度或生活機會,目的不是替任何人的外遇行為開脫。

理解一件事情為什麼可能發生,和認為這件事情因此合理,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即使一個人:

  • 對其他人產生吸引;
  • 覺得婚姻生活缺乏激情;
  • 工作環境接觸很多異性;
  • 夫妻長期分隔兩地;
  • 喜歡尋求新鮮感;

他仍然可以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行為。

可以拉開距離,可以和配偶溝通,可以處理婚姻問題,也可以在婚姻真的無法繼續時先面對婚姻本身。

因此,比起說「外遇是本能,忠誠是選擇」,我認為更精確的說法是:

人可能會受到吸引、情緒、生理與環境影響,但是否跨越關係界線,仍然包含個人的選擇與責任。


婚姻看起來幸福,也不要因此忽略已經出現的事實

另一種情況是,委任人會因為夫妻平常看起來相處正常,而不相信配偶真的可能有另一段關係。

例如:

  • 回台灣時仍然正常陪伴家庭;
  • 夫妻仍然一起旅行;
  • 家庭支出沒有中斷;
  • 每天還是會聯絡;
  • 親朋好友也認為夫妻感情很好。

這些事情可以是真實的,但它們本身不能證明婚外關係一定不存在。

同樣地,配偶突然晚回訊息、經常加班、出差增加,也不能單獨證明一定有外遇。

真正需要判斷的是具體事實,而不是先從「我們婚姻很好,所以不可能」或「他最近變了,所以一定有外遇」其中任何一個結論出發。


發現異常時,先把感覺和事實分開

如果您懷疑長期在大陸工作的配偶出現婚外關係,可以先整理自己目前知道的事情。

哪些是已經確認的事實?

哪些只是對方的說法?

哪些是自己根據生活變化所做的推測?

例如一張照片、一段完整對話、一個重要日期,和「我覺得他一定有另一個女人」,在證據層次上完全不同。

先把這些資料整理清楚,才能判斷是否真的需要進一步查證,以及真正要確認的是什麼問題。


真正重要的問題,不是科學能不能替外遇找到理由

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人類為什麼可能受到新鮮感、性吸引、依附、個人特質或環境機會影響。

但研究無法替一個特定的人回答:

「他為什麼背叛我?」

每一段婚姻的情況都不同。

如果外遇已經發生,比起一直尋找一個生物學、心理學或婚姻上的單一原因,更重要的往往是確認目前的事實、了解關係發展程度,再決定自己下一步要怎麼處理。

如果只是懷疑,也不需要先預設答案。把已知事實與推測分開,再決定是否需要合法的婚姻事實查證,通常會比反覆猜測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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