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外遇調查委任流程|諮詢、資料準備、報價與查證安排

懷疑配偶在大陸外遇,準備委任徵信社調查前,應先整理哪些資料?大陸外遇調查如何諮詢、評估、報價、簽約及安排後續查證?以下說明 TPI 遠大徵信社的大陸外遇調查委任流程。

TPI 遠大徵信社提供大陸外遇調查、外遇事實查證及其他大陸私人調查案件評估服務。部分委任人會將特定期間的活動查證稱為「大陸行蹤調查」,實際可行範圍仍須依委任目的、案件所在地、現有合法資料、待查事項、時間範圍及相關法律個別評估。

我們不預設案件立場,而是以客觀查證事實、保護委任資料、評估合法可行的查證方式及忠實整理案件紀錄為原則。

跨境案件承接原則:中國大陸及其他跨境私人調查案件,均須依案件所在地、委任目的、資料來源及適用規定個別評估。實際可提供的服務範圍並非在每一地區都完全相同,亦不提供未經授權定位或監控、非法取得受保護個人資料、破解私人帳號、侵入非公開場所或其他違法調查方式。


委任流程一:初步諮詢並說明調查需求

委任人可先透過電話、LINE、WhatsApp 或其他約定方式聯繫,簡要說明案件背景、配偶所在城市、工作情況、目前已知的基本資訊及外遇疑慮。

初步諮詢時,建議先說明以下事項:

  • 案件所在地:配偶目前位於中國大陸哪一個省市或主要活動城市。
  • 調查目的:希望確認婚外關係、特定對象之間的實際關係、共同生活情形或其他具體事實。
  • 已知資料:目前已合法掌握的照片、公司資訊、基本聯絡資料、重要日期及其他與案件直接相關的線索。
  • 疑似外遇對象:姓名、照片、工作資訊、公開資料或其他已合法取得的已知線索。
  • 時間需求:是否有已知出差、休假、約定事項或其他與案件直接相關的重要日期。

初步諮詢的目的,是確認案件基本條件、委任目的及目前資料是否足以進行下一階段評估,而不是在資訊不足或尚未確認可行性以前直接承諾調查結果。


委任流程二:整理並檢視案件資料

完成初步諮詢後,可以整理目前已合法掌握且與案件直接相關的資料。資料不完整仍可先討論,不需要為了委任調查另外取得原本並未合法持有的私人資訊。

常見案件線索包括:

  • 配偶近期清楚照片。
  • 目前已知的居住城市、區域或其他所在地線索。
  • 公司名稱、工作城市、工作地點或其他基本工作資訊。
  • 與案件直接相關的重要日期、出差時間或特定事件資訊。
  • 委任人合法持有的車輛照片或其他辨識資料。
  • 疑似外遇對象的照片、姓名、工作資訊及其他已知合法線索。
  • 委任人合法取得的相關照片、行程、對話或其他案件資料。

請勿為了委任案件而破解帳號、非法購買個人資料、未經授權取得定位或行蹤紀錄,或以其他違法方式蒐集資訊。先提供目前合法掌握的資料即可,其餘事項是否需要以及能否合法查證,可於案件評估後進一步說明。

詳細資料可參考:大陸外遇調查、外遇搜證與大陸尋人|委任前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委任流程三:確認調查目標與案件範圍

案件評估時,雙方需要先確認本次委任真正希望查明的重點,避免將「全面調查所有事情」作為過度寬泛且不明確的調查目標。

例如可以依案件情況確認:

  • 特定期間內與案件直接相關的活動事實。
  • 配偶與特定對象是否存在穩定或明顯超出一般社交範圍的接觸。
  • 現有資料是否足以確認雙方存在與待查事項相關的共同活動事實。
  • 已知的工作、出差、休假或其他特定事件,與目前掌握的資料是否存在重要差異。
  • 其他具有合法、正當目的且與案件直接相關的具體待查事項。

調查目標越明確,越有助於縮小不必要的資料處理範圍,並評估適當的查證期間、資料來源及合法可行的處理方式。


委任流程四:案件評估與費用報價

大陸外遇調查沒有統一固定價格,因為每個案件涉及的城市、時間範圍、現有線索、交通條件、查證難度及其他實際因素均不相同。

案件費用通常會依以下因素綜合評估:

  • 案件涉及的城市、地區及是否具有跨城市查證需求。
  • 預計處理期間及案件所需工作量。
  • 委任人目前提供資料的完整程度。
  • 待查事項的複雜程度及合法查證難度。
  • 案件所需的跨境或當地協作資源。
  • 其他經雙方事前確認的必要交通、差旅或實際支出。

完成案件資料檢視與需求確認後,我們會依實際案件情況提出可行範圍及相關費用說明。


委任流程五:簽訂委任契約與支付費用

雙方確認查證內容、合法可行範圍、費用、付款方式及其他約定事項後,再簽訂正式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通常應清楚記載:

  • 委任人與受任方基本資料。
  • 案件委任目的及待查事項。
  • 案件涉及地區與約定的查證範圍。
  • 預計案件期間或重要時間條件。
  • 主要案件費用及付款方式。
  • 必要交通、差旅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處理方式。
  • 案件資料保密與結案後的資料處理方式。
  • 其他雙方確認的權利與義務。

完成契約及約定款項後,案件才正式進入前置規劃階段。


委任流程六:案件前置規劃與查證安排

正式受任後,我們會依案件目的、現有資料及約定範圍進行必要的前置規劃,包括資料核對、待查事項確認、時間條件整理、跨境或當地協作評估,以及其他案件所需的準備工作。

實際案件安排會依委任資料完整程度、所在地、時間條件、案件難度及合法可行性個別確認,不以固定天數或固定方式套用所有案件。

如案件涉及特定日期或具有時間上的急迫性,例如已知出差、休假、會議或其他與案件直接相關的重要日期,請在初步諮詢時儘早說明,以便評估是否具有適當的查證條件。


委任流程七:案件查證與進度聯繫

案件進入查證階段後,我們會依委任契約、案件目的及合法可行範圍處理約定事項。

案件進行期間,會依實際情況及雙方約定安排聯繫方式、進度說明與資料交付方式。部分案件不適合頻繁改變原先確認的查證事項,因此若委任人有新的資訊或需求,應先與承辦人員討論是否需要調整案件範圍。

如案件實際情況與原先提供資料明顯不同,或出現需要重新評估查證方向的重要變化,我們會依雙方約定進行說明與確認。


委任流程八:結案與調查紀錄整理

案件完成後,我們會依委任內容整理與待查事項相關的客觀紀錄及依法取得的案件資料,並依雙方約定方式交付委任人。

調查結果只會忠實呈現實際查證情況。如果沒有發現委任人原先懷疑的事項,我們仍會依實際結果說明,不會為了迎合委任人的期待而捏造、誇大或扭曲案件內容。

如案件涉及離婚、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程序,建議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依個案事實、資料來源與法律規定評估後續用途。


大陸外遇調查委任注意事項

  • 所有案件均須具有合法、正當且具體的委任目的。
  • 不承接破解手機、帳號、電子設備或非法取得私人通訊內容等要求。
  • 不提供未經授權定位、監聽、監控設備安裝或非法取得行蹤軌跡等服務。
  • 不提供非法取得住宿、金融、通訊、醫療或其他依法受保護的非公開個人資料。
  • 不以非法侵入住宅、旅館房間或其他非公開場所的方式取得資料。
  • 不保證一定查獲外遇,也不保證任何訴訟結果。
  • 案件資料、目的或重要時間條件如有變動,應儘早通知承辦人員。
  • 案件處理期間,委任人不宜自行接觸相關人物、公開案件資料或干預已確認的查證安排,以免衍生衝突或其他法律問題。
  • 中國大陸及其他跨境案件均須依案件所在地法律、資料種類及實際情況個別評估可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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