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大陸外遇生子 反控妻性生活不到6次要離婚
一名劉姓男子長期在大陸工作,疑似在大陸外遇並生下一名兒子。他向法院訴請離婚,主張與結婚10多年的妻子性生活次數不到6次,且妻子曾表示「水瓶座的我不需要性生活」,並多次因瑣事如泡牛奶少放一匙奶粉、睡覺翻身碰到妻子而遭斥罵、毆打。他還指出,婚姻諮商師認為雙方離婚率很高,且妻子不讓他探視小孩。
劉妻則抗辯,劉某長期在大陸工作,由她獨力照顧孩子。3年前,劉某以擔心債務連累為由,要求辦理假離婚,但她查詢後認為只需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即可,劉某卻堅持離婚。她後來在劉某手機中發現其姊弟傳訊息,質問劉某「為何大陸小三已生出小孩?」並發現劉某的QQ帳號內有婚紗照及名為「我可愛的兒子」的相簿,顯示劉某與小三以夫妻相稱並育有一子。
劉妻向法官表示,她否認兩人僅有6次性行為,指出她曾懷有三胎,第一胎不幸流產,顯示雙方性行為次數足以導致懷孕3次,駁斥劉某的說法。她還提到曾購買性愛教學光碟及向親戚借色情影片,試圖滿足劉某的性需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雖否認外遇,聲稱QQ帳號遭盜用、婚紗照僅為幫攝影師朋友當模特兒,但相關截圖資料與劉某的身份相符,難以認定帳號遭盜用。此外,劉某長期在大陸工作,鮮少返台,且回台後未與妻兒共同生活。法官認定雙方婚姻破裂主要由劉某造成,而非劉妻的責任,因此駁回劉某的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