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問題,找徵信社有用嗎?

曾有香港的朋友來電諮詢問到:「我在前一陣參加了某私人聚餐,餐後聊天大家提到了關於私家偵探的各種調查方法,我想知道找私家偵探有用嗎?我知道台灣的徵信社也就是私家偵探,婚姻走到這一步,這個婚姻其實也已經名存實亡,對於找不找私家偵探,我很糾結,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和他們去較勁,我想聽聽你們的看法。」

在每一位徵信社人員10年左右的職業生涯中,平均大概會接到1800件各種外遇搜證調查委任,而且收費很高,普通的調查工作,日費用就高達近萬元台幣(目前價格應該更高)。

這個行業很複雜,必須要找到無負面消息的機構或值得被信賴個人徵信社從業者。

一般徵信社的調查方法多數都是遊走灰色地帶,徵信社會根據委託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提供基本的線索、初步的證據甚至詳細的報告。

雖然裡面很多內容都上不了合法檯面,但會使委託人在資訊戰上佔盡優勢地位,甚至抓到對方的把柄,畢竟水清則無魚,一般正規的調查是查不出什麼證據的。

至於是不是有用,要看你自己了,我更對你的後段話有很多感想。

最後的感想是:當你覺得徵信社對你有意義的時候,你的婚姻已經沒有意義。

我是從事徵信社行業的人,我知道這句話不該是由我說出來,但我是真心這樣認為。

當你覺得徵信社對你有意義的時候,你的婚姻已經沒有意義。

80% 以上的委任,最終查出的結果其實都在意料之內。

每個委託人,最後幾乎都從嘴吧裡擠出一樣的話:

〝我早就知道他們在一起〞〝我早就猜到是這個狐狸精〞,

當危機已經到了不得不找徵信社來證明真相的時候,其實婚姻的意義已經不大了,

你也許更該想的是如何保護自己、如何維護自己當下及離婚後的權益。

我通常會說,還是多想想婚姻結束後的生活該如何更好

徵信社幾乎可以幫你查出一切,但並不能挽回你的婚姻。

很多人覺得,徵信社一定有什麼高科技器材。

其實我們常用的器材都很簡單,網上就能買到,除為了特殊目的特殊改裝後的器材、電池之外,多半用完就毀壞丟棄或送給駐點車手,加在一起也不過幾千幾萬塊人民幣,現場負責的調查人員才是重點。

曾有台灣委託人想知道在大陸經商的老公平時的行蹤動向,一開始跟,她老公開著跑車總是一上車就猛踩油門咻就不見了,第一天第二天都是這樣,想想不行得換方式跟,這時科技手段(GPS 追蹤器)就用上了,後來精準地找到她老公的車,車停在某酒店的停車場裡。

之後在酒店外運用一些特殊方式查到房間號碼,我們也在隔壁開了一間房,兩個小時後他出來了,牽著大陸小三拍個正著。

我們能證明她老公的確有大陸外遇,那又怎樣?後來了解到,大陸小三也不是省油的燈,跟她老公一起開了這間公司,出資一半,這已經不是單純外遇關係,而是他們倆是生意上的拍檔、有革命情感的存在,無法撼動。

所以徵信社幾乎能查出一切,但真的挽救不了婚姻。

如果你想找徵信社卻又不知如何選擇,那先讓自己成為入門的徵信社見習生吧。

我有個朋友,對老公一直沒有信任感,老是覺得老公有外遇(說真的我很佩服女人在這方面的第六感)。

但我是從不做朋友生意的,因為不管是她或她老公我們都很熟,就是那種蒙面只看到眼睛一樣能認出人的那種熟,但她總要我幫忙查她老公的行踪,都被我拒絕了。

後來我建議她自己上網去買GPS 追蹤器,藏在她老公車上。

有一次,為了施展威懾力,當她老公在下班路上時,她就打電話給他:「你現在下內湖交流道了對吧,晚餐已經快煮好了,到家就能吃飯。」

把她老公嚇個半死,直奔汽車保養廠,當然最後婚姻也沒能完美,當一切拆穿,不管各自的角色是什麼也無法再扮演了。

以上所述,徵信社可以幫你查明一切、證明一切,但婚姻終究是兩個人的事,不再愛了就放手,但自己的權益還是得維護,維護的前提自己得是無過錯的那方,調查證據還是要的,香港的法令呈請離婚的一方若指稱對方通姦時,必須負上舉證責任,證據包括:

情書、信息、或由徵信社偵探)所調查到對方曾與第三者在酒店房間逗留的照片等,

由於離婚是民事訴訟,舉證的標準是只須證明通姦有大於一半的機會曾經發生,舉證一方不用證明通姦事件確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