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陝西一新婚女子翌年外遇伴郎,二人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生育一名小孩

大陸陝西新婚女子翌年外遇伴郎 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生小孩

大陸陝西省柞水縣一名何姓女子婚後第二年外遇鄭姓伴郎,不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二人還生育了一個孩子。

今年6月26日,二人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

今天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陝西省柞水縣人民法院已對該案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

大陸陝西省柞水縣的何女士今年28歲,2019年12月19日與程先生在當地民政局登記結婚。

二人舉辦婚禮時,邀請鄭姓男子擔任伴郎。

結婚後程先生經常外出打工,婚後第二年,何女士和鄭姓伴郎發生外遇,之後便開始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於2022年12月4日生育一名男嬰。

何女士在醫院分娩期間,鄭姓伴郎以配偶、夫妻身份簽署委託書、患者知情同意書等材料。

二人公開替小孩擺滿月

2023年2月15日,二人還公開在當地為孩子舉辦滿月宴,邀請雙方親屬參加。

此後,何女士帶兒子在柞水縣生活,生活費用全部由鄭姓伴郎承擔。

2023年3月29日,鄭姓伴郎因犯非法狩獵罪,被柞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被收監執行後二人終止重婚關係。

今年6月26日,二人因涉嫌重婚罪被逮捕。

6月30日,柞水縣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女士有配偶,被告人鄭姓伴郎明知她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育一子,二人行為構成重婚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判決,何女士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2年;鄭姓伴郎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