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目擊老公當街熱吻小三,人夫開庭自爆求妻成全
彰化縣一名劉姓人妻2021年起懷疑老公外遇,不料於今年1月在雲林街頭目擊,老公與一名盧姓女子當街擁抱熱吻,氣得立刻拍下照片,對老公與盧女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劉夫與盧女行為,嚴重侵害劉妻配偶權,造成劉妻精神損害,審酌後判處劉夫及盧女必須賠償。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女與劉姓老公2015年結婚,結婚7年多育有6歲、4歲子女,直到2021年劉夫開始經常不回家,經調查才發現劉夫與盧女發生外遇,今年1月10日還被她發抓包,兩人在雲林斗南義德路上擁抱熱吻,讓她氣到嚴重精神受創,決定向2人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對此,劉夫出庭時向法官大爆料,「我跟盧女在一起一年了」、「我每個月會給你3萬元,我現在還是跟盧女住在一起,也希望跟盧女在一起,希望妳(劉妻)成全我」等語。
根據判決書指出,劉女與劉姓老公2015年結婚,結婚7年多育有6歲、4歲子女,直到2021年劉夫開始經常不回家,經調查才發現劉夫與盧女發生外遇,今年1月10日還被她發抓包,兩人在雲林斗南義德路上擁抱熱吻,讓她氣到嚴重精神受創,決定向2人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對此,劉夫出庭時向法官大爆料,「我跟盧女在一起一年了」、「我每個月會給你3萬元,我現在還是跟盧女住在一起,也希望跟盧女在一起,希望妳(劉妻)成全我」等語。
盧女則稱「現在我跟他(劉夫)住在一起,至於有無性行為或親密到什麼程度,你們查到哪裡就到哪裡」。
彰化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劉夫的行為已違反婚姻契約之義務,而盧女明知劉夫已婚,仍堅持與劉夫同居,侵害劉妻婚姻契約上之權利,行為嚴重逾距,認為劉妻請求被告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於法有據,在審酌被告2人財產狀況後,判處2人必須賠償劉妻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彰化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劉夫的行為已違反婚姻契約之義務,而盧女明知劉夫已婚,仍堅持與劉夫同居,侵害劉妻婚姻契約上之權利,行為嚴重逾距,認為劉妻請求被告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於法有據,在審酌被告2人財產狀況後,判處2人必須賠償劉妻6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