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在家顧小孩邊外遇,小王侵害配偶權判賠人夫110萬

曾任職某電腦代工大廠設計主任的黃姓男子,與王姓同事夫婦均為多年好友,竟偷吃王妻,16個月內嘿咻35次,王妻甚至趁丈夫出國洽公,在家邊顧小孩邊與黃男溫存,事後王男查看妻子手機,發現2人互傳「可以噴在妳臉上嗎」、「你射啊!你小老弟又不是我在控制的」與「妹妹說要把弟弟吃掉」等鹹溼對話,才知被戴綠帽,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高等法院判黃男須賠償王男110萬元定讞。

這起宛如日本AV片NTR(意指老婆被人睡走)情節的案件,3名當事人過去都在國內某上市電腦代工大廠上班,小王及綠帽人夫都是年薪百萬的科技新貴。

王男控稱,他跟妻子2013年結婚,育有1子,夫妻2人原本與黃都是同事,也是多年好友,3人交情深厚,不料黃男竟與他妻子日久生情,發生外遇關係。

王控稱,2人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間,在公司附近汽車旅館嘿咻、黃男車上車震,甚至趁他出國之際,2人不顧小孩睡覺在家裡激戰,1年4個月嘿咻35次,去年1月他自妻子手機 LINE 發現鹹溼對話,1個月後雙方協議離婚,但為了照料幼子,2人仍住在一起。

王提告求償200萬元。

一審審理時,王妻及黃男均坦承外遇,王妻證稱她記性不好,故用手機內的 APP 日曆標註與黃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不同地點有不同符號,黃男則反控王男也與多名女子發生曖昧關係。

但法官勘驗王男提出的 LINE 對話與錄音,包括「聽說王今天飛,所以今晚一個人嗎」、「我那天內褲啥顏色」、「可以噴在妳臉上嗎」、「你射啊!你小老弟又不是我在控制的」與「妹妹說要把弟弟吃掉」等鹹溼對話,認定黃男侵害王男配偶權,判黃男須賠償30萬元。

高院審理時,黃男指他去年離職,目前待業,王男求償金額過高,但高院卻認為一審判賠30萬元,金額太低,以黃任職公司期間,年薪均逾百萬,具有相當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且正值壯年,加碼判決黃須賠償11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