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典規定因對方外遇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對方外遇離婚怎麼分割財產?外遇是婚姻關係破裂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一方外遇另一方主張離婚,那麼法律是否會對未外遇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上進行照顧呢?下面來為大家介紹一下2021年中國民法典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新規。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中國民法典》從之前《婚姻法》規定的〝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增加了〝照顧無過錯方權益〞原則。

顯然,外遇離婚中顯然未外遇的一方屬於無過錯方,可以在分割財產時要求多分割。

因此外遇離婚中,無過錯方在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外遇的情況時,就可以向外遇一方主張權利。

主要可以主張的權利有:

一、損害賠償

依據《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及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顯然,外遇、通姦、嫖娼、不正當交往等是屬於重大過錯行為,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

二、有權要求多分割共同財產

依據《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因此,無過錯方離婚時可以要求多分割共同財產。

三、可追回向第三方贈與的財物或房產

依據《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外遇方偷偷背著配偶給小三購置房產或給予大額錢財,這些行為未經配偶同意,該贈與行為無效,配偶有權追回贈與的財物或者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