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婚內外遇?一起來了解|中國婚姻法律

婚內外遇是懸在婚姻關係中的一把刀,這把刀一旦落下,對於婚姻就是毀滅性的打擊。

如果一方外遇,另一方由此提出離婚請求,並要求對方賠償,那麼需要有證據證明對方確實存在婚內外遇。

而實踐中,對於婚內外遇的證據尋找十分困難。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婚內外遇?法院會採信嗎?

哪些外遇證據法院會採信?

1、一方在外遇後被抓,寫下保證書或者承諾書。

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一方外遇一次後,對方考慮到家庭,比如孩子、父母等等因素,可能會選擇原諒對方,但是為了警惕對方,同時也會讓其寫下保證書保證下次不會再犯。

保證書或者承諾書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直接證明對方外遇,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違背了對方真實意願的,可能不會採信。

比如一方本沒有實際外遇(捕風捉影)或者只是精神外遇,對方要求必須寫下保證書否則就離婚,那麼這類的保證書缺乏事實存在不會被採信。

2、聊天記錄、轉帳記錄、親密照片影片等。

這類屬於電子數據證據,在取證的過程需要注意取得合法性問題。

同時想讓外遇方與第三者往來的訊息、郵件、聊天記錄被法院採信,要保證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

比如說,帳號是誰的、消息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

另外,在擷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否則很難被法院採信。

外遇方是否需要賠償損失?

司法實踐中,很難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即使是賠償也只能賠償實際的損失,特別是精神損失很難得到支持。

但是《中國民法典》規定了,一方因為過錯導致雙方離婚的,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時候,可以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多分財產。

對於民間傳言,外遇淨身出戶的說法,在現行法律下是沒有可行性的,特殊情形除外。

外遇的證據為何很難蒐集?即使調查很難被採信?因為外遇一般都是私密的,非公開狀態的,而在調查時,很可能侵害了對方的合法權利或者調查手段不合法,因此不符合合法證據不被採信。

而想要被法院採信自己的證據,最好還是委任專業的 Private Investigator徵信社調查,才能夠蒐集形成證據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