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寡婦帶回家做愛 老婆拿衛生紙床單當鐵證

台中一位結婚超過30年的林男外遇一名寡婦,林妻得知後裝作冷靜,但暗中找人抓姦,林男在自己家房間跟寡婦做愛後,林妻隨後在房間取得使用過的衛生紙、床單交給警方,驗出偷吃男女的「混合型 DNA 」。

這項關鍵證據獲得法官認同,雖然沒有抓姦在床,仍成功讓這對男女吃上通姦罪,各被判徒刑6個月、4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男去年4月至5月間,認識已離婚的小可,兩人以老公、老婆稱呼,有「老公早安,老公是你給我沒有安全感,我對你是否真心,不用我說你也知」、「老婆早安,我對妳亦是真心真意,並非沒給妳安全感,而我一直強調我不會對不起妳」等對話紀錄當作證據。

警方表示,林妻派人跟蹤林男,直到林男帶小三進入林宅開房間,林妻隨即找警察進入房間找垃圾桶的衛生紙,也取得房間內床單、毛巾、枕頭套及衛生紙等雜物。

物品上驗出林男與小三的「混合型 DNA 」,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為「直接證據」,加上兩人曖昧對話為「間接證據」,判兩人通姦有罪。

律師指出,通姦罪的成立,必須要有「性器官接合」的行為,所以抓姦在床、懷孕生子都可以當作證據。

沾有精液與女方體液的衛生紙、使用過的保險套、毛髮等檢驗,也能當作證據,但重點是要「合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