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爭產 後母的小孩發現外遇秘密

桃園劉男子1年多前過世,留下價值千萬的多筆房地產和存款,他生前有二段婚姻,和前妻「育有」一子,10年前離婚另娶,生下2名子女。

「三兄妹」在他過世後爭產,後母生的2名子女後來從親人口中獲悉「哥哥」不是父親的親生子,而是父親前妻外遇所生。

後母的2名子女後來取得「哥哥」唾液,和祖父做 DNA 比對,認為無祖孫關係,向法院訴請異父異母的「哥哥」繼承權不存在。

法院審理時,2姐弟的「哥哥」表示,父母親生前從未否認過他是婚生子,且弟妹是暗中取唾液做親子鑑定,主張鑑定報告沒有證據力、他擁有繼承權。

法官為了確認血緣,請他和祖父驗血比對,經鑑定祖孫沒有血緣關係,法官認為血液DNA鑑定比驗頭髮更準,認定「哥哥」並非父親的親生子。

法官以異父異母的哥哥雖然自幼由劉姓男子扶養,但劉並非他的生父,不能算是婚生子,判繼承權不存在,遺產將由後母的2名子女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