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抓姦成功想賴酬勞 誣告徵信業者

曾姓婦人疑丈夫外遇,夫嗆「抓到家產都給你」,她請徵信社抓姦成功,丈夫守承諾,付出1200萬元分手費,曾婦想賴三成抓姦酬勞費而誣告徵信社,檢察官依誣告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鄧姓男子和妻結婚十多年,他經營五金生意,累積不少財富,5年前鄧妻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徵信社抓姦沒抓到,去年又懷疑丈夫外遇,鄧保證沒外遇,要妻子「不要疑神疑鬼、聽別人亂說」,為了安撫妻子,還承諾「如果有小三,財產就歸你」。

去年6月鄧妻發現丈夫手機有曖昧簡訊,委託同一家徵信社抓姦,簽下「同意支付丈夫賠償金三成當酬勞費」的合約書。徵信社動用科技設備、花了2個多月跟監,查出鄧姓商人愛巢,帶鄧妻抓姦在床,鬧進警局。

鄧姓男子爽快履約,當場答應賠妻1200萬元、外帶房子一戶,雙方和解收場。曾婦拿到分手費後,依約定得付徵信社360萬元,她嫌貴,後來談到240萬元,她還是嫌高,反控徵信社自稱警察騙她,涉及詐欺、恐嚇,想賴這筆錢。

檢方調查時,徵信社喊冤說,合約清清楚楚,沒坑拐騙,原先說好三成,鄧妻嫌太高,他們自動降價,鄧妻還高興請喝咖啡,沒想到被反咬一口。檢察官傳警員作證,認定徵信社沒自稱警察談和解,且當時還有律師在場,加上曾婦二度委託同一間徵信社抓姦,知悉控告的這名徵信社不是警察,認定她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