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權求償怎麼判 法官也怕壞了行情

大法官5月29日做出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司法院特地製作背板強調未來仍可依民法侵權求償,但實務上沒人知道賠償標準行情價,且通姦除罪後,單打民事訴訟需繳裁判費,受害人在沒有行情表參考下,索賠金額過高不妥、太低又不爽,恐出現兩難窘境。

沒標準行情表 受害人沒得參考

司法院多年來針對刑事案件召開「量刑委員會」,研擬制定量刑基準給法官參考,但對於民事案件的賠償金額,司法院表示,因民事案件相對複雜,基於審判獨立,目前未討論擬制賠償行情表。

對於民眾沒有標準行情表可參考,一名民事庭法官表示,他們也很怕出現前後不一的判決,而面對侵害配偶權的訴訟需更謹慎,因為這屬於非財產侵害的精神慰撫金,本質上更難量化,只能依照相關情狀判斷,比如性交判賠會比接吻高,還要考量兩造背景、收入等,建立全國一致的標準難度高。

法官不同 每案情節也不一樣

民事法官認為,比較有可能達到固定標準的是同一庭法官,因為經常評議,見解比較趨於一致。

至於賠償因子,除了情節輕重,還要考量雙方資力、學經歷、被抓姦在床幾次、婚姻破壞程度等,端看原告所能提出的證據有多強

另有民事法官說,刑事量刑可建立參考準則,主因在於國家依照犯罪事實對被告進行科刑,相對單純,但民事牽扯到兩造,審判時需考量背景與難以量化的精神痛苦,還有夫妻間感情、通姦時間長短、是否分居等都要納入考量,每案情節都不一樣。

此外,過去有通姦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已先有檢察官整理好事實,架構清晰,審理速率較快,未來全部回歸民事,所有卷宗未經過濾,法官恐需耗費時間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