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遠端看監控 看見女秘書幫老公咬咬
董娘遠端看監控 看見女秘書幫老公咬咬
高雄某企業林姓負責人與陳姓女秘書的不倫關係近日曝光。據悉,去年7月間兩人以加班為由留至深夜,陳女竟在辦公室內為林男提供口交服務。此舉被林妻透過公司監視系統遠端察覺,並向法院提起告訴。
事發當晚,林妻因聯繫不上丈夫,擔心辦公室發生狀況,遂使用手機遠端登入公司監視系統查看,意外發現兩人親密行為。公司基於安全考量長期裝設監視系統,夫妻雙方皆有權限隨時查看。
雖然林男與陳女對監視錄像內容無法否認,但辯方主張:
- 監視影像取得方式可能涉及非法
- 口交行為是否構成通姦存在法律爭議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做出以下認定:
- 林妻取得證據方式合法,監視影像具證據能力
-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54號解釋意旨,夫妻負有忠誠義務
- 性器官接觸或口交行為均對婚姻關係造成實質傷害
最終判決林男4個月、陳女3個月有期徒刑,皆得易科罰金。
本案特殊之處在於釐清口交行為是否構成通姦罪。法院援引憲法解釋,強調婚姻關係應受保障,任何形式的性親密行為均可能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